人不是我殺的...
但因為自己實在是沒啥事好寫,所以只好來寫別人的事,
況且他本人也覺得無所謂,所以正好就當了S.T.的乾糧...
(因為我真的很想踹他,所以以下就稱他叫「踢」好了!)
大家應該有印象,前陣子因為要弄國科會的研究計劃,
讓我忙了好幾天,連聖誕節都得在研究室待命...
其實不只是我一個人,包括踢,一群人都犧牲了假期...
研究生,真是廉價勞工!
踢因為最近戀上了一個人,本來想要趁著聖誕節送對方一個禮物,
而選定的東西,雖是一樣小東西,但是那通常是有人訂製時才會做的,
所以當踢選定之後,就請賣家在製作完成後馬上用限時掛號送到我學校來,
希望能趕在星期五之前拿到東西...
因為是星期二才臨時決定的,
所以當他在星期五收到時,著實鬆了一口氣...
但接下來的問題是,
他跟我一樣都要在研究室待命,要怎麼送到對方手裡?
結果他的計劃是:
「星期六趁早搭車下去,親自交到對方手裡後就再馬上返回新竹...」
=___= 說真的,光來回車錢就比要送的東西貴了...
但踢覺得,這是誠意問題...
然而很不巧的,他們在星期五晚上吵了一架,噗~
這真的不關我的事喔!不是我在從中作梗! @___@"
結果,就沒送出去了...
然後再過幾天,也就是昨天...
踢想說,既然聖誕禮物當不成,那就當新年禮物好了,
只是感覺上沒啥情調罷了...XD
所以就在線上等著她上線,
想問問看她能不能在星期六撥出個幾分鐘的時間...
滴溚滴溚滴溚滴溚滴溚....
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,不知不覺已經從六點半到了十二點...
結果接下來發生的事,...
有看過「這算什麼?」這一篇的人應該都已經知道結果了...
最後,踢決定...
晚上把它帶著,出去逛逛,看在路上先遇到哪個認識的異性朋友,
就直接送給她~感覺上好像還比較有緣~
唉...何必勒...直接送我不就好了嗎?
踢:那我寧願丟垃圾桶!
T.:所以我才想踢你!
- Dec 31 Sat 2005 16:22
朋友的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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