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不是我殺的...


但因為自己實在是沒啥事好寫,所以只好來寫別人的事,

況且他本人也覺得無所謂,所以正好就當了S.T.的乾糧...

(因為我真的很想踹他,所以以下就稱他叫「踢」好了!)


大家應該有印象,前陣子因為要弄國科會的研究計劃,

讓我忙了好幾天,連聖誕節都得在研究室待命...

其實不只是我一個人,包括踢,一群人都犧牲了假期...

研究生,真是廉價勞工!


踢因為最近戀上了一個人,本來想要趁著聖誕節送對方一個禮物,

而選定的東西,雖是一樣小東西,但是那通常是有人訂製時才會做的,

所以當踢選定之後,就請賣家在製作完成後馬上用限時掛號送到我學校來,

希望能趕在星期五之前拿到東西...

因為是星期二才臨時決定的,

所以當他在星期五收到時,著實鬆了一口氣...


但接下來的問題是,

他跟我一樣都要在研究室待命,要怎麼送到對方手裡?

結果他的計劃是:

「星期六趁早搭車下去,親自交到對方手裡後就再馬上返回新竹...」

=___= 說真的,光來回車錢就比要送的東西貴了...

但踢覺得,這是誠意問題...

然而很不巧的,他們在星期五晚上吵了一架,噗~

這真的不關我的事喔!不是我在從中作梗! @___@"

結果,就沒送出去了...


然後再過幾天,也就是昨天...

踢想說,既然聖誕禮物當不成,那就當新年禮物好了,

只是感覺上沒啥情調罷了...XD

所以就在線上等著她上線,

想問問看她能不能在星期六撥出個幾分鐘的時間...

滴溚滴溚滴溚滴溚滴溚....

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,不知不覺已經從六點半到了十二點...

結果接下來發生的事,...

有看過「這算什麼?」這一篇的人應該都已經知道結果了...


最後,踢決定...

晚上把它帶著,出去逛逛,看在路上先遇到哪個認識的異性朋友,

就直接送給她~感覺上好像還比較有緣~


唉...何必勒...直接送我不就好了嗎?

踢:那我寧願丟垃圾桶!

T.:所以我才想踢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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