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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說這是深奧的問題!?

其實這再簡單不過!


當一個人,對一件事物、一個人沒有感覺的時候,

通常對其也不會有所謂的企圖!

這是顯而易見的!


但是現在的問題就在於,

對一件事物、一個人有感覺時,

就一定會有企圖嗎?

是的!


隨便舉個例!

今天當你『覺得』某個人很風趣,很聊得來,

就會想常常跟他聊天、談心,這是天經地義,

然而這樣的一個『想』法,就已經是個企圖!

〔並沒人說『企圖』就一定是指壞事!〕


反之,當你對他毫無任何感覺時,

那麼,會不會成為朋友,

其實已經不是啥重要的事,

甚至可說是『可有可無』!

就跟路上擦肩而過的行人一樣,

對他們不會有任何想法,

當然就不會有任何企圖!



『想多看她一眼、想打她、想跟她一起吃飯看電影、想跟她聊天、

 想跟她吵架、想搶劫她、想抱她、想上她、...、甚至想殺她、...等等』,

每個想法都會是一個企圖!

但是這些企圖的產生,都是因為你對她有感覺!只是好與壞之分!

所以當你對她毫無感覺時,就算她跳樓你也不會覺得有什麼!


『好想買它、好想摸摸它、好想摔它、想丟它、...、等等』,

當然也都是一個個企圖!

而這些企圖的產生,也是因為『你覺得它怎樣...』!


講明一點,就連『不做、不想要...』也是個想法,

依然會產生企圖!

企圖遠離、企圖保持距離、...


『感覺』,通常伴隨著企圖!

這,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!

對人,對事,都一樣!

只是你願不願意面對感覺罷了!

                     by Today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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