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就是為了尋找四個人!
雖然我不完全同意,
但是至少已經『遇到』了其中兩個!
人生就是為了找尋愛的過程,每個人的人生都要找到四個人。
第一個是自己,
第二個是你最愛的人,
第三個是最愛你的人,
第四個是共度一生的人。
首先會遇到你最愛的人,然後體會到愛的感覺;
因為了解被愛的感覺,所以才能發現最愛你的人;
當你經歷過愛人與被愛,學會了愛,才會知道什麼是你需要的,
也才會找到最適合你,能夠相處一輩子的人。
但很悲哀的,在現實生活中,這三個人通常不是同一個人;
你最愛的,往往沒有選擇你;
最愛你的,往往不是你最愛的;
而最長久的,偏偏不是你最愛也不是最愛你的,
只是在最適合的時間出現的那個人。
你,會是別人生命中的第幾個人呢?
沒有人是故意要變心的,他愛你的時候是真的愛你,
可是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是真的不愛你了;
他愛你的時候沒有辦法假裝不愛你,
同樣的,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沒有辦法假裝愛你。
當一個人不愛你要離開你,
你要問自己還愛不愛他,
如果你也不愛他了,千萬別為了可憐的自尊而不肯離開;
如果你還愛他,你應該會希望他過得幸福快樂,
希望他跟真正愛的人在一起,絕不會阻止,(這是大部分人所做不到的!)
你要是阻止他得到真正的幸福,就表示你已經不愛他了,
而如果你不愛他,你又有什麼資格指責他變心呢?
愛不是佔有,
雖然這樣講,但是真正打從心裡認同且願意這樣做的有幾個?
你喜歡月亮,不可能把月亮拿下來放在臉盆裡,
但月亮的光芒仍可照進你的房間。
換句話說,你愛一個人,也可以用另一種方式擁有,
讓愛人成為生命裡的永恆回憶,
如果你真愛一個人,就要愛他原來的樣子 ─
『愛他的好,也愛他的壞;
愛他的優點,也愛他的缺點』;
絕不能因為愛他,就希望他變成自己所希望的樣子,
萬一變不成就不愛他了,或是覺得他變了質就輕易放棄。
真正愛一個人是無法說出原因的,
你只知道無論何時何地、心情好壞,你都希望這個人陪著你;
當然對方如果真的愛你,在他最脆弱的時候,也會希望你能陪在他身邊。
真正的感情是兩人能在最艱苦中相守,也就是沒有絲毫要求。
畢竟,感情必須付出,而不是只想獲得。
分開,也是一種必然的考驗,
如果你們感情不夠穩固,只好認輸。
兩人在談情說愛的時候,
最喜歡叫對方發誓,許下承諾我們為什麼要對方發誓,
就是因為我們不相信對方,我們根本不相信情人,
而這些山盟海誓又很不切實際:
「海枯石爛、地老天荒,都不能改變我對你的愛! 」
明知道海不會枯、石不會爛、地不會老、天不會荒;
就算會,也活不到那時候。
許下諾言的時候千萬注意,不要許下可以實現的諾言,
最好是承諾做不到的事,
反正做不到的,隨便說說也不要緊,
請記住:“不可能實現的諾言最動人”!
在愛情裡,說的是一套,做的是另一套;
講的人不相信,聽的人也不相信。 (當然對方通常會信!)
可是如果給了可以實現的承諾,那請務必要達到它!
否則,『做不到的愛』有朝一日將成為分手的元兇!
茫茫人海中,你遇見了誰?誰又遇見了你?
我找到了兩個!你呢?找到了第幾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