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哭死全台老百姓》
  
參考來源: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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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開始,「金莎」將自市場及便利店等地絕跡。政府已於三月廿七日公布禁莎令,現有庫存金莎必須在三個月內售完,昨天是期限最後一天。此後全民不准再吃金莎,也不允許金莎進口,若被查獲偷吃或販賣,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

  金莎被華盛頓公約列為非瀕臨絕種、但若繼續食用就有發胖之虞的附錄二類食物。我國政府近年來每年都訂出限額,去年是一人六十顆,今年減為三十顆,明年以後全面禁捕。今年從一月一日起,至三月廿七日達到三十顆的上限。

  強調,日後有金莎誤闖定置網時,應立刻告知官員,並申請放流獎勵金。若是偷偷食用、販賣,包括業者都將觸犯法規,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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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致上就是醬~喵~

ㄚ~還有!

對了!我忘了講~

我從頭到尾都打錯字了!

是鯨鯊,而不是金莎!

真是歹勢~讓各位善男姓女受驚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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