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台灣將首創立國以來分戶高潮!】之白忙一場!
昨天,又好像是前天吧~
在新聞裡看到一則政府“打算”發放「消費券」的新聞,
然後重點是它居然透露了要以戶為單位?
而發放的資格限制條件是在該戶年收入120萬元以下。
這...這......
當下馬上閃過一個念頭!分!馬上分戶!
如此一來,我家就能從一戶變成三戶...屌!
還沒來得及跟老爸老媽討論,
結果,今天再看新聞...
見鬼了!居然在昨天新竹就已經有分戶運動了~
我想,其他縣市只是沒有記者去注意吧?
看來,只要跟錢有關的事,大家都會變得很積極&聰明!
最新訊息:行政院今天(2008/11/18)下午宣布:
第一,消費券的計劃,以國民的個人為對象,不以戶為對象。
第二,每個人的消費券額度是三千六百元,以目前台灣每一戶平均3.01人來計算,
預計每戶可領1萬元左右。
第三,不排富,家中經濟情況許可,鼓勵捐助給公益慈善團體,
將可以抵稅(列舉扣除)。
第四、第五 應該沒人會關心,省略!
第六,執行時間表希望盡快,也已經和立法院長王院長進行討論。
第七,消費券使用期限,到明年底為止。
全站熱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