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台灣將首創立國以來分戶高潮!】之白忙一場!
 
 
昨天,又好像是前天吧~

在新聞裡看到一則政府“打算”發放「消費券」的新聞,

然後重點是它居然透露了要以為單位?

而發放的資格限制條件是在該戶年收入120萬元以下。

這...這......

當下馬上閃過一個念頭!分!馬上分戶!

如此一來,我家就能從一戶變成三戶...屌!


還沒來得及跟老爸老媽討論,

結果,今天再看新聞...

見鬼了!居然在昨天新竹就已經有分戶運動了~

我想,其他縣市只是沒有記者去注意吧?

看來,只要跟錢有關的事,大家都會變得很積極&聰明!



最新訊息:行政院今天(2008/11/18)下午宣布:

 第一,消費券的計劃,以國民的個人為對象,不以戶為對象。

 第二,每個人的消費券額度是三千六百元,以目前台灣每一戶平均3.01人來計算,

    預計每戶可領1萬元左右。

 第三,不排富,家中經濟情況許可,鼓勵捐助給公益慈善團體,

    將可以抵稅(列舉扣除)。

 第四、第五 應該沒人會關心,省略!

 第六,執行時間表希望盡快,也已經和立法院長王院長進行討論。

 第七,消費券使用期限,到明年底為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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